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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能源汽车国家补贴方案正式发布

  • 发布时间:2021-11-15
  • 发布者: 本站
  • 来源: 原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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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4月23日,财政部等四部委发布《关于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》,明确2020年新能源汽车国家补贴方案及产品技术要求,同时也明确了将新能源国家补贴延长至2022年的方针。


电动轻卡货车

  
  以纯电动轻卡为例,目前纯电动轻卡的电池容量普遍在100kWh左右,按照这一规定,每台车大约可获得国家补贴3万元左右。
  
  ●  新能源货车2020年国补技术要求 能耗不高于0.29Wh/km·kg
  
  1.纯电动货车单位载质量能量消耗量(Ekg)不高于0.29Wh/km·kg。
  
  2.电池系统能量密度等其他技术指标要求见财建〔2019〕138 号文件。
  
  ●  2020年新能源补贴重点事项汇总
  
  1.延长补贴期限至2022年,平缓补贴退坡力度和节奏,原则上2020-2022年补贴标准分别在上一年基础上退坡10%、20%、30%。
  
  2.鼓励公共交通等领域汽车电动化,城市公交、道路客运、出租(含网约车)、环卫、城市物流配送、邮政快递、民航机场以及党政机关公务领域符合要求的车辆,2020年补贴标准不退坡,2021-2022年补贴标准分别在上一年基础上退坡10%、20%。
  
  3.设置补贴规模上限,原则上每年约200万辆。
  
  4.取消对燃料电池汽车的购置补贴
  
  5.2020年,保持动力电池系统能量密度等技术指标不作调整,适度提高新能源汽车整车能耗、纯电动乘用车纯电续驶里程门槛(具体技术要求见附件)。2021-2022年,原则上保持技术指标总体稳定。
  
  6.新补贴政策从2020年4月23日起实施,2020年4月23日至2020年7月22日为过渡期。
  
  过渡期期间,符合2019年技术指标要求但不符合2020年技术指标要求的销售上牌车辆,按照《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》(财建〔2019〕138号)对应标准的0.5倍补贴。符合2020年技术指标要求的销售上牌车辆按2020年标准补贴。
  
  2019年6月26日至2020年4月22日推广的燃料电池汽车按照财建〔2019〕138号规定的过渡期补贴标准执行。
  
  7.加大新能源汽车政府采购力度,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原则上采购新能源汽车,优先采购提供新能源汽车的租赁服务。推动落实新能源汽车免限购、免限行、路权等支持政策,加大柴油货车治理力度,提高新能源汽车使用优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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